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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胡吉星获“泰州市师德模范”荣誉称号

时间:2020-08-06浏览:2489


过学校推荐,泰州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我校人文学院教师胡吉星获“泰州市师德模范”荣誉称号。

“泰州市师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旨在树立和表彰泰州市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构建泰州卓越教育体系、促进泰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2020年全市共20名同志获此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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