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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关于开展首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1浏览:1489

 

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根据《泰州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泰院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开展泰州学院首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其中,“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教学辅助与直属单位、二级学院(系)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

二、评选、推荐名额

1.评选名额

评选泰州学院首届“优秀教师”10-1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5名。

2.推荐名额

以二级学院(系)和机关党总支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奉献精神。

3.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4.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5.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至少有一次优秀。

(二)参评“优秀教师”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表现突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 每学年独立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教学事故,在学生的教学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不低于85%;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以下几方面表现突出:

1.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无责任事故,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钻研业务知识,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规律,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研究成果,在工作中运用并取得实效。

四、推荐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评选程序

1.候选人推荐

以二级学院(系)和机关党总支为单位推荐候选人。二级学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关党总支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在个人申报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候选人名额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

由学校相关校领导、组织、纪检、教务、科研、人事、学工、工会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并上报学校党委。

3.校党委审批

学校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4.公示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

(二)推荐评选要求

1.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宁缺勿滥,确保评选质量。

3.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保证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规范性,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种类

(1)《泰州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表格一式二份)。

(2)候选人获奖证书、论著论文、教科研项目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3)《泰州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表格一份)。

2.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文档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tzxyrsc@126.com。

          泰州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 优秀教师 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附件4 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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